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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俱乐部章程
2016-09-10 03:12  

第一章 总则

一 本俱乐部被称为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瑜伽俱乐部,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,依照规定向学院体育教学部登记.

二 本俱乐部的工作原则是 “关爱他人,扬人所长,严格管理,积极引导”.

三 性质: 本俱乐部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.

四 任务: 1 宣传瑜伽的好处,普及瑜伽知识,提高社员的水平.

2 积极发展社员,不断壮大队伍,切实为学员服务.

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,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.

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,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.

五 目标: 立足校园,面向社会,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杨凌示范区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.

六 本社团受体育教学部的直接领导,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.

第二章

一 俱乐部设社长一名,任期二年,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.

二 俱乐部设副社长一名,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,监督各部门情况.

三 俱乐部常设组织如下:

1 财政部: 部长一名,干事二名

2宣传部: 部长一名,干事二名

3 外联部: 部长一名,干事一名

4 组织部: 部长一名,干事一名

四 财政部职责:

1 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

2 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,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.

3 俱乐部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.

五 宣传部职责:

1 负责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,包括各式宣传材料(海报,宣传画等)的制作工作.

2 在校内宣传俱乐部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.

六 外联部职责:

1 与学校其他俱乐部及社会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.

2 负责俱乐部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.

七 组织部职责:

1 俱乐部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.

2 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.

八 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,由副会长代理,至原会长任期届止.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,由各现任干部 中选临时会长,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.

第三章

一 会员资格:

1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在籍学生.

2 瑜伽运动爱好者.

3 赞同俱乐部成立原则.

4 完成入会手续者: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.

5 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.

6 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.

二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:

1 优先参与俱乐部所举办的各项活动.

2 享有选举权,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.

3 享有大会中发言权,表决权.

三 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:

1 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.

2 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

3 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,遵守社团纪律

4 爱惜俱乐部所有教学器材

四 俱乐部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

五 成员退出俱乐部时应办理推社手续,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,会费不退还.

第四章 会议

一 俱乐部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

二 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.由社长主持,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.

三 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,方得开会.

四 俱乐部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,由社长主持召开,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.此外,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.

  第五章 选举罢免

一 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:

1 校规中明文规定俱乐部负责人必备条件.

2 俱乐部正式成立

3 具有服务热忱,有领导筹划能力者

二 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:

1 德才兼备,自愿参加竞选者

2 由上任社长推荐者

3 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

4 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

5 若无上述情况者,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

三 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,以不记名投票决定.

  第六章 经费

一 俱乐部经费来源如下:

1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.

2 其他合法收入

二 俱乐部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.

三 俱乐部经费以自筹为主,会费应全部用于俱乐部建设及其他开支,尽量节俭节约,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.

  第七章 对外活动

一 俱乐部与其他校内外俱乐部所举行的交流活动,联系活动,必须经过体育教学部、院团委审核通过.

二 俱乐部所需要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,需经会长,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.

三 俱乐部所举行的各项活动,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,副会长 项目组领导,对于不听从领导,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,协会保留追罚权利.

第八章 附则

一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俱乐部所有.

二 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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