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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<<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实施办法>>
2016-07-21 02:04  

根据2002年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(教体艺[2002]12号文件)颁布的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》及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,陕西省体育局,(陕教体[2002]21号文件),关于在全省高校2004年全面实施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以及2012国办5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,依据2013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最新测试项目,结合我院近年来的测试情况特修订我院 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实施办法。

一、 组织领导

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测试工作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,由院教务处、体育部、学保处、院团委、宣传部、各二级分院协同配合,共同实施。“标准”的测试是一项较为复杂且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,全院测试一次需花费数月的时间,动员、测试、统计、处理数据、分析汇总、上报材料、结果分析等环环相接,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学院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评领导机构,设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,各有关处室、各二级分院院长、书记、体育部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。

二、“标准”测试项目

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视力、立定跳远、50米跑、坐位体前屈、引体向上(男)、1000米跑(男)、1分钟仰卧起坐(女)、800米跑(女)。

身体形态,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方法,统一按人民出版社出版的“标准(测试方案)解读”中的有关具体要求进行测试。

三、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测试的等级评定。

“标准”测试成绩统一按百分制记分,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《标准》的最后得分,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,90分以上为优秀,75—87分为良好,60—72分为及格,50分以下为不及格,每学年对各年级学生评定一次成绩,并记入“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”,装入学生档案。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,按毕业当年测试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(各占50%)之和评定。

四、“标准”测试的要求和规定

1.测试“标准”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,方可评为学院三好学生,获奖学金,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三好学生标兵称号。

2.测试“标准”成绩不及格者,在本年度准予补测一次,仍不及格者,体育成绩评定为不及格,凡学生“标准”测定成绩不及格者和不参加测试者,学生毕业时按肄业处理。

3.凡学院组织的体育课、早操、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,一年累计超过1/10,或因病、事假缺勤,一学年累计缺席超过1/3者,其“标准”测试成绩记为不及格,该学年“标准”成绩最高为59分。

4.凡确因病或有残疾的学生,应向学院提交免测“标准”的申请,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同意,并开具医院证明,交体育部审核,上报学校教务处同意后,方可免测“标准”。

5、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参照国家《标准》实施办法。

五、“标准”测试时间

每年的5—6月集中进行“标准”的测试,一年级、二年级安排在课余时间测试,毕业班学生安排在三年级第一学期10月份。

早操,课外活动锻炼情况由各班体育委员具体统计交各分院学管办。每学期末各分院将学生早操,课外活动出勤统计表交学院体育部。

六、工作量与耗材

1、由于“标准”测试工作费时,需体育部投入大量人力、时间来完成这项工作,每班一学年记入4个学时的课时费划拨体育部统一支配。

2、测试耗材包括纸张、复印、打印、卫生吹嘴等由体育教学部经费支出。

七、几点要求

1、 各分院学工办、学生会体育部、各班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,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督促学生按时参加测试。

2、 树立“健康第一”的体育思想,积极响应“每天锻炼一小时,健康工作五十年,幸福生活一辈子”的号召,学生要自觉加强平时的体育锻炼,争做健康青年。

3、测试时要认真听讲,听从老师的指挥,掌握项目的测试方法和要求,正确的使用仪器,爱护设施,讲究卫生,管理好自己的卫生吹嘴,避免损坏和丢失。

4、各班班长、体育委员要认真组织好本班的同学按时参加测试,积极和

体育部联系以便合理安排测试时间。

5、体育部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,做好教师培训工作,提高测试效率。

6、管好用好测试仪器,实行专人负责,规范操作,定期维护,充分发挥

其作用。

7、严禁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。

8、及时作好测试数据的统计分析、结果上报、信息反馈和投档工作。

八、本办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体育教学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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