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课补考通知
一、时间:
2月26日下午14:30——16:00(周日)
二、补考学期(2016——2017年第1学期)
三、地点:南校区田径场
四、考试内容:
上学期所学选项课科目
五、补考须持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身份证)
六、以下学生不得参加补考
(1)2016——2017年第1学期早操不合格的学生。
(2)2016——2017年第1学期体育课上课出勤率在50﹪以下的学生.
(3)2016——2017年第1学期无故不参加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的学生。
(4)2016——2017年第1学期参加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未达标的学生。
体育教学部
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
体育课补考补充规定
我院体育课补考分为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,根据我院情况现将补考做一下补充规定。
1、学生在1年级时2个学期体育课上课出勤率在50﹪以下,体育课成绩记为58分,不得参加正常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。体育课毕业成绩按58分处理。
2、学生在1年级时2个学期早操不合格者,体育课当年成绩最高记为59分,不得参加正常学期补考,根据各分院学工办每学期出具的(1年级第2学期、2年级2个学期、3年级第1学期)早操不合格名单,如发现该学生还有早操不合格情况,一律不得参加毕业清考,体育课毕业成绩按59分处理。
如该学生这4学期早操出勤率均合格者,则恢复其学生在1年级原始体育课成绩,并报送各分院。
3、学生在1年级第一学期,无故不参加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者,一律体育课成绩记为57分,不得参加正常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。体育课毕业成绩按57分处理。
学生在1年级第一学期,参加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》不达标者(60分达标),一律体育课成绩记为56分,在三年级第一学期补测一次,如达标则恢复其当年体育课成绩,不达标的学生,体育课毕业成绩按56分处理。
4、学生如不违反以上3条规定,体育课未达到评分标准而不及格学生,因病缺考的学生(补考需带相关证明)可以正常参加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。
5、此补充规定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。
体育教学部
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